多發兒的溫馨叮嚀

     頻繁的發作除了身體會受傷外,也會造成腦神經持續受損、影響專注力與智力。因此,家屬應該要遵循醫師的囑方按時服藥,如果服抗癲癇藥2~3年後都沒有發作,就可以逐漸減藥,甚至於停藥。


文 / 多發兒社會福利協會編輯部

     抗癲癇藥治療的目的在於減少甚至停止癲癇發作的頻率,並且降低嚴重程度,比如從每周大發作變成小發作,每天小發作1次變成每周1次。

     癲癇病患發作時,通常是腦部的興奮物質過高,抑制發作的前提就是避免大腦興奮劑過高,因此需要藉由鎮定藥物來達到平衡。也就是說,抗癲癇藥物的主要效果多屬於鎮定神經,增強大腦內的鎮定物質,以抑制不正常放電。     抗癲癇藥物目前仍是治療的主軸,約80%的癲癇朋友可以藉由藥物控制病情,然而要達到這項目標並不容易,需要耐心以及對醫師的絕對信賴,不斷嘗試與調整藥品、劑量,大約需要1年左右的時間,才能找出有效控制發作的黃金組合。

選藥不二法則:藥效遠高於副作用

      目前衛生署核准的抗癲癇藥計約20種,也就是說,每位醫師的起跑點都相同,只能從這些有限的核准藥物進行調配。上述藥物的型態包含顆粒、糖衣錠、膠囊、糖漿和液狀,依照病人的需求來選擇、調整,比如尚未學會吞藥、咀嚼功能未完善的小孩,就以糖漿較為合適。

      藥物經腸胃吸收之後,進入血液傳遞到腦部,因此,血液中必須維持相同的藥物濃度,才能避免癲癇發作。如果忘記吃藥或服藥過量,都可能造成癲癇發作,如果某餐忘記服藥,只要間隔下一餐服藥時間高於1小時,馬上補服即可,下一餐仍照正常時間服用;癲癇發作後也不需要刻意加強藥量。如果有疑慮,領藥之前,務必記得詢問醫師忘記吃藥或是重覆服藥的應變方式。

用藥停藥 事先諮詢醫師

      醫師調整用藥的階段,家屬們切記做好日常紀錄,尤其是發作的次數與狀態,才能評估用藥是否正確。如果患者出現不適的副作用,也要記得告知醫師,討論是否可以換藥或降低劑量。

    「藥物要持續服用多久才能停藥呢?」這是病人最關切也最想知道的問題。然而,每個人個體差異甚大,並沒有標準答案,有1/3的病人即便常年服藥仍不斷發作;有些病人服藥2~3年後就完全沒有發作、漸漸停藥。一般來說,如果服藥後超過3年未發作,就可以和醫師討論停藥的可能性,切記絕對不可擅自停藥,以免發生癲癇重積,就更加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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