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多年來透過定期的活動、提供最正確的衛教資訊,串連著全省癲癇病友。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篇關於病友的工作選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文章出處: 213期1005

 http://www.epilepsyorg.org.tw/?Page=BulletinDetail&Guid=c0134190-5ff4-5522-57f6-52c41fb1d4c9

 


work  

不要自我設限
Don’t Put Limits on Yourself

巫紹瑜

每次寫到工作方面的議題,心情不由得嚴肅起來。今年六月~七月間協會在街頭、公共場所針對一般民眾進行了一項印象調查,其中一題便是「是否雇用癲癇朋友」,結果統計下來,比例超出預期,也就是說一般民眾對於雇用癲癇朋友意願是相當高的,其實癲癇朋友不需要畫地自限認為自己無法就業。這項問卷結果也會在日後寫完論文後,再正式向大家報告。

年初開始,陸陸續續接到幾間企業主打電話過來詢問關於癲癇朋友雇用的相關問題,比起以往一年頂多一通,今年明顯增多算是好現象,對我而言,協會接到這樣的電話,代表這社會慢慢進步,接受癲癇朋友就業這件事,以前往往當我們知道這方面的訊息時,已是某某癲癇朋友遭受職場歧視而被迫離職。如果要處理,只能往勞委會、勞工局尋求相關協助。

曾經有一通電話,是一名癲癇朋友在職場上發作,他是做外勤方面的,公司的人資打電話過來,打來問該如何協助這位癲癇的同事,是否該由外勤轉而內勤,該如何關懷癲癇朋友以及對於該如何處理癲癇朋友職務上的調動問題,避免造成對方情緒上的問題等等。這家公司的處理方式不是要求癲癇朋友離職還處處關心,真是令人忍不住要說個:「讚!」。

說到癲癇朋友就業就不得不提到一個爭議的話題,是否該告訴雇主是否有癲癇。其中一通雇主打來問的便是關於這樣的話題:一位癲癇朋友剛進這家公司幾天就發作送醫,對於雇主而言可想到的不知失措,並且認為癲癇朋友面試資料上沒有誠實告知(上面有一欄需要填寫是否有慢性疾病),我告訴雇主疾病友跟他的工作有關連性嗎?(一般來說,現在無關聯性是屬侵犯隱私),如果癲癇朋友誠實告知,公司是否來願意雇用他?雇主也老實說可能要審慎考慮了。我請雇主以癲癇朋友是否能勝任這份工作,他的專業和工作態度來作考量,非以他有癲癇這件事情。不過同時雇主也說了如果一年只癲癇發作1~2次,這樣的情況他們是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是一個月1~2次,影響到工作,接受程度就很低了。

這又是另外一個癲癇朋友就業的問題,就是癲癇控制的問題。前陣子,一位癲癇朋友在網路上問到台北捷運招考,在行車員組的考試規則當中規定癲癇朋友不能報考,這位癲癇朋友原要報考行車員組的「隨車人員」,但看到此項規定,覺得只是當個隨車人員為何要禁止癲癇朋友報考(不只禁止癲癇朋友,其中的規定非常嚴格),而且他已經控制良好。基本上,我認同司機員等相關職務嚴格審查,畢竟捷運每天承載量至少幾十萬人。但為了瞭解狀況,依舊打電話過去台北捷運人資去問,北捷表示只要在行車員組都會職務調動,「隨車人員」也非簡單隨車而已,有機械操作、執行監控操作,但北捷人資有表示:如果都考試通過,到了體檢那一關,體檢標準是以健康檢查結果為主,如果腦波檢查和其他檢查都正常,還是會錄用的;唯北捷會定期健康檢查,如日後腦波檢查出異常,會有工作職務上的調動。

從之前的菸酒公司到台北捷運,我想這些官方民營的公司都對癲癇朋友釋出一定善意,以前菸酒公司禁止癲癇朋友報考,經過反映,現在可以了,北捷幾年前也是,但是這幾年也開始分類組,一般行政的話,也不再受限制。一般公司也開始會詢問協會這邊再做處理,願意給癲癇朋友就業機會。

或許這樣的改變非常緩慢、不夠明顯,但癲癇朋友本來就是要比一般人多一點勇氣、多一點衝動去嘗試,害怕沒有人願意雇用自己的話,或是看到一些考試規章規定不可,不主動去詢問就放棄,只是在家裡自怨自艾這樣是無法找到工作的。其實不見得所有考試規章和徵才條件都符合勞基法,如果沒去反映,這些公司或許不知道自己違法;公司行號對於考試規定也有本身的解釋,他們對控制良好的癲癇朋友從事文書、行政等內勤工作接受度很高,並非完全拒絕癲癇朋友。癲癇朋友千萬不要失去信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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